本周三,意大利奢侈品牌 Gucci 和美國時尚品牌 Guess 結束了長達9年的商標侵權糾紛。兩家公司宣布已經達成了一項和解協議,將結束雙方在全球所有未解決的知識產權和商標訴訟糾紛。協議的具體條款尚未公布。
雙方共同表示:“簽訂該協議是兩家公司認識到保護其各自的知識產權組合和設計創意的重要意義,對于雙方來說都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Gucci 和 Guess 的商標糾紛始于2009年。當時,Gucci 在紐約聯邦法院對 Guess 及其鞋類經銷商 Marc Fisher Footwear 提起訴訟,稱 Guess 使用的“雙G”和“綠紅綠”等商標侵犯了自己品牌經典商標的知識產權。
2012年,紐約聯邦法院對這場商標糾紛做出判決:禁止 Guess 及其鞋類經銷商 Marc Fisher Footwear 使用四種具有爭議的設計中的三種,并賠償 Gucci 470萬美元。但這一金額遠未達到 Gucci 所要求的2.21億美元的賠償數額。
美國地區法院法官 Shira Scheindlin 表示,Gucci 根據《蘭哈姆法案》證明了 Guess 及其鞋類經銷商 Marc Fisher Footwear 侵犯了其 “雙G”和“綠紅綠”等經典商標,但駁回了其關于 Guess 制造假冒商品的指控。
此后, Gucci 在意大利、法國、中國和歐盟知識產權保護組織都以相同的理由對 Guess 提起訴訟。其中,歐盟一般法院、米蘭和巴黎的法院對判決結果均有分歧。而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侵權案件取決于商標在主觀上看起來是否相似,而不能以消費者容易混淆為理由。而在2015年,法國法院不僅駁回 Gucci 要求 Guess 賠償 5500 萬歐元經濟損失的訴訟請求,甚至且要求 Gucci 賠償 Guess 3萬歐元。(詳見《華麗志》報道:Gucci 告 Guess 侵權敗訴,反遭罰 3萬歐元)
隨著新協議的達成,Gucci 和 Guess 在意大利、法國、中國歐盟知識產權保護組織的未解決商標糾紛案也正式告一段落。






